关于成立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的通知
[2008-03-11 00:00:00]

各市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:
 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、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,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,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,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,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《民政部关于推进民间组织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》、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《关于同意上海为全国民间组织评估试点城市的函》和《上海市民间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(试行)》要求,经市领导同意,成立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主要职责
  根据民政部门的授权,负责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宏观指导,市级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和区(县)申报的四A、五A级社会组织的评定。
  二、组成人员
  主 任:马伊里  市民政局局长、市社团局党组书记
  副主任:方国平  市民政局副局长、市社团局局长
  委 员:施 凯  市政治文明办副主任
      刘 庆  市社会服务局副巡视员
      姚 凯  市社团局副局长
      卢汉龙  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
      鲍宗豪  华东理工大学教授,上海华夏社会发展研究院院长
      徐乃平  市社团局副局长
      单 杰  市社团局副局长
      尤 斌  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副调研员
      韦 理  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处副处长
      杜国巍  市精神文明办活动指导处副调研员
      侯晓渊  市外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
      张 禾  市财政局社保处副处长 
      朱耀达  市公安局指挥部调研员
      张 惠  市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
  三、工作机构及其职责
  设立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委员会办公室,作为评估委员会的办事机构。办公室设在市社团局,办公室主任由市社团局副局长姚凯兼任。办公室下设社会团体、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个评估指导小组,具体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市民政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八年三月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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